近五年来,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958起,死亡2345人,2007年与2002年相比分别下降58.7%和43.6%。事故起数按年19.7%的比率递减,死亡人数按年12.1%的比率递减。
虽然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年持续下降的态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从事故发生原因看,超速行驶、违章占道、会车仍是引发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占道路交通事故总起数的93.5%。从事故发生的时间看,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大多集中在每天的17时至21时,这个时段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的44.3%、34%。从事故发生的道路和车辆类型看,国道、省道发生交通事故最多,占道路交通事故总起数的59.4%。小型客车(轿车)、大型货车这两大车型发生事故最多,占道路交通事故总起数的69.9%。从事故责任者驾龄看,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员成为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群体,占发生交通事故持证责任者的39%。从事故发生的形态看,由于车辆相撞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多,占道路交通事故总起数的91.2%。
对此,我市各级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将加大对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做好3年以下驾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继续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的交通管控,特别是对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的管理,严格查纠超速、超载、超限、违章超车、违章转弯等严重违章行为,严防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出行安全。 |